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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检察院六项措施落实月度双报告会议精神
2022-06-06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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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06

彭阳县检察院六项措施落实月度双报告会议精神

 

5月27日下午,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时侠联在全区检察机关2022年5月份月度双报告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讲话从不断提升刑事诉讼监督质量、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坚决打好维护国家安全整体战、着力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等20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对当前和今后做好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彭阳县检察院采取六项措施贯彻落实讲话精神

一、强化学习教育,增强“三种意识”,提高“三种能力”,树立“三种精神”。

通过组织干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区市县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会议精神,观看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了干警政治意识、质量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了干警执法办案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激发了干警爱岗敬业、务实苦干的敬业精神,精益求精、积极进取的奉献精神,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的拼搏精神。

二、强化队伍建设,着力在“五个三”上下功夫。

“三抓”强队伍。重点抓学习、抓办案、抓制度落实,强基固本,夯实基础。“三观”强素质。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锻造高素质的检察铁军。“三心”强监督。培养爱岗敬业、务实苦干敬业心,精益求精、积极进取的进取心,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的拼搏心。“三线”强基础。未雨绸缪,扎实筑牢廉洁自律、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底线。“三力”强效能。强化领悟力、执行力、落实力,练就过硬本领,提高工作质效,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强化案件质量,打好“预防针”、“治疗针”、“康复针”“三针”。    

严把案件源头关,打好“预防针”。对重点复杂疑难案件和新类型犯罪案件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增强取证意识,以庭审标准收集取证,从源头上提高办案质量。严把证据审查关,打好“治疗针”。辩微析疑,细致审查,对案卷材料多、案件事实多、犯罪嫌疑人多的“三多”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通过认真细致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会诊”分析,努力做到审查证据“零失误”,办案程序“零违反”,定性处理“零偏差”,文书制作“零差错”,真正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严把办案流程监控关和案件评查关。每日对在办案件开展流程监控,对案卡填录和文书制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及时督促提醒办案人员进行补充完善。成立案件评查小组,丰富案件评查方式,采取自评、互评和交叉评查方式,强化案件质量管控,降低执法办案风险。

四、坚持“七注重”,提升认罪认罚质效和量刑建议采纳率。

注重协作配合。组织公、检、法联席会议,分析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争议问题,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一致意见,使每一起案件都能在统一尺度下得到公正处理。注重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嫌疑人认罪认罚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押的变更强制措施,使其最大程度感受到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效果,减少认罪认罚后上诉案件发生。注重补齐短板,夯实公正基础。组织干警学习《量刑指导意见》,熟悉常见犯罪量刑标准、量刑情节,熟练掌握确定量刑起点、量刑基准、量刑建议等方法步骤,为确定量刑建议提供参考。对不常见犯罪的量刑建议,提前与法官律师协商,达成共识,有效提升精准量刑建议准确度。注重发挥传帮带作用。调整办案经验丰富,从事检察工作时间长的年长干警与新进入检察机关的年轻干警合理搭配,组成办案组,从案件证据审查、事实认定、定罪量刑、法律文书制作,庭审抗辩等方面进行面对面的指导,促使年轻干警尽快掌握办案技能,为做好检察监督工作储备后备人才。注重释法说理,提升建议接受度。积极探索量刑建议过程化,在与嫌疑人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时,注重阐释提出该量刑建议的理由、依据、认罪认罚获得的减让程度及对协商确定的量刑建议反悔上诉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确保量刑建议的稳定性。注重规范适用,保证办案质量。依法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不因认罪认罚降低标准,杜绝“假认罪”,确保量刑情节无遗漏,重视与犯罪嫌疑人、辩护人、值班律师平等协商,确保案件办理客观公正。注重压实责任,确保落地落实。坚持“适用为原则,不适用为例外”,推行不适用报告制度,拟不适用认罪认罚案件,检察官需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对不认罪认罚案件,集体会商找准症结,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率、精准率和法院采纳率。

五、“三个一”举措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个办法”为切入点。严格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实施办法》,对包案目的、依据、范围、流程、责任等进行细化量化,制定切实可行的包案化解方案,依法、有据、规范开展息诉工作。“一盘棋思想”为统领。形成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一把手工程”为抓手。将领导干部带头包案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 落实抓细,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全力推进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在办理首次信访案件过程中,坚持“谁包案、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五项措施,即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化解方案、一次会商研究、一次接访沟通、一次化解息诉的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案件“六包”要求,亲历亲为,尽职尽责,压实矛盾化解责任,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六、“三项措施”做实司法救助工作,全面推进司法救助工作质效。

全方位开启绿色通道,提升司法救助质效。为切实提高司法救助办案效率,及时解决救助对象燃眉之急,本院在严把救助对象审查关、救助金额确定关的同时,从受理、审核、审批到发放流程,均对司法救助案件开通“绿色通道”,有效确保司法救助案件快速办理。同时,办案人员积极与本院财物部门、县委政法委主动联系沟通,确保司法救助金及时发放,用实际行动杜绝因案返贫情况发生。主动“上门问案”,积极延伸救助触角。转变救助理念,在坚持申请救助与依职权救助双线并行的基础上,通过实行主动与办案部门沟通、主动摸排筛查、主动调查走访等工作模式,变先申请后救助的“被动受理”为“主动排查”,全面拓展司法救助案件来源,积极向前延伸救助触角。通过对家庭、社区、村委会及其近亲属走访调查,深入了解核实案件被害人身体、家庭、经济现状,做到精准救助,用实际行动提升司法救助工作实效。筑牢为民理念,全面提升检察公信力。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针对救助申请人开具的相关证明不规范等情况,由检察人员全程指导填报申请资料,协助调取所需证明材料,以检力下沉主动便民惠民,让被救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温暖,实现司法救助“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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